防护用地怎么处理(防护用地是什么)
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之开发利用方面的条款
〖One〗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之开发利用方面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三改用地和边坡用地问题 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用地同步报批: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、改沟、改渠和安置等用地,可以和项目用地一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,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有用地规模。
〖Two〗、优化地下空间使用权配置政策:通过优化地下空间使用权配置政策,促进了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和利用。盘活利用边角地、零星用地:推动部分代征地以及边角地、零星用地等盘活利用,提高了土地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。
〖Three〗、边角地的出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协议出让方式:对于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边角地,如果确实无法单独利用,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。这一政策在《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。
城市绿化条例中如何管理公共绿地和特殊用地的绿化?
〖One〗、城市苗圃、草圃和花圃的绿化由经营单位负责。保护绿化用地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性质或破坏其地形地貌、水体和植被。城市绿化用地不得被随意占用,已占用的须限期归还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化用地,需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〖Two〗、城市的公共绿地、风景林地、防护绿地、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管理,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。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,由该单位管理。单位自建的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,由该单位自行管理。
〖Three〗、城市公共绿地、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:主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主管单位负责管理。单位附属绿地:由所属单位负责。居住区和小区绿地:根据实际情况,由所在地政府或居民共同负责。苗圃、草圃等生产绿地:由经营单位负责。临街单位和个人:需维护门前绿化。
〖Four〗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绿化设施,包括在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禁止行为,以及对绿地内设施的损坏,如刻画、堆放杂物、擅自搭建等。城市中的树木砍伐、移植和大修剪需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对百年以上珍贵树木等特殊树木实行特别保护,移植需经过审核和批准。
防护林补偿标准是多少
〖One〗、云南省2025年国家防护林补偿政策主要涉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,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、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10元/亩。补偿政策概述 云南省2025年的国家防护林补偿政策,重点在于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。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和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
〖Two〗、造林当年:每亩补偿金额为1000元。后续年份:每增加一年,每亩补偿金额增加500~800元。这一增长幅度反映了林木随年份增长而带来的增值效应,以及造林、培育过程中的持续投入。
〖Three〗、防护林:造林当年补偿金额为1000元/亩,之后每年增加500至800元。 用材林:补偿标准同防护林。 经济林:根据造林至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及增值,或按照被征用、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进行计算。
〖Four〗、防护林的补偿标准为造林第一年每亩1000元,之后每年增加500至800元。 材料林的补偿标准同防护林,同样在造林第一年每亩1000元,之后每年增加500至800元。 经济林的补偿则基于造林及培育全过程的成本增值,或按照被征用、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进行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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